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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业务登记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网上用户注册
1.
在线阅读用户注册说明
申请单位登录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站(www.bjcopyright.org.cn),
在“在线服务”项下,点击“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按钮,进入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系统,点击“单位申请”按钮后,仔细阅读用户注册说明(参见附件一)。
2.
在线填写用户注册信息
申请单位必须按照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真实的注册信息。
3.
传真单位身份证明文件
注册完成后,申请单位要在一个工作日之内将单位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传真至64081206,等待用户审核。
4.
用户开通
对信息完整、收到传真资料的申请单位,中心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申请单位输入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系统,即为开通。如两个工作日后申请单位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仍无法登录,请及时与64081206联系,确认传真是否收到或注册信息是否填写有误。
5.
下载、安装控件
申请单位在网上办理“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业务之前请先下载、安装控件。
n
注意事项:
1.
1个用户只能申请唯一的用户名。
2.
传真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需要通过当年年检。(未能提供通过当年年检证明的单位不予开通。)
3.
安装控件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北京市新闻出版局信息中心电话:64081716、64081726。
4.
如果申请单位丢失用户名及密码,申请单位应携带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单位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办理找回用户名及密码手续。
第二步:
申请“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登记
(一)
线下准备相关登记材料
申请单位在线填写登记表和认证表前,须准备齐全以下材料:
Ø
出版单位准备材料:
1.
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2.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中译本(全文)一份(与第1项一致);
3.
出版授权合同涉及的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明材料:
1)
单机版:国外登记机构出具的著作权登记证明复印件或国外上市的原盘包装及盘面原件及复印件;若在国内外为首次出版,须提交首次出版说明材料及其样品;
2)
网络版:带有版权标识的游戏截图一页;
4.
审读报告一份;
5.
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运营单位加盖公章);
6.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n
注意事项:
1.
除第5项外,以上全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超过两页的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2.
要求出具全部授权链条清晰、完整的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3.
授权合同(授权书)中译本须与合同一致,全文翻译。
4.
运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运营单位公章。
5.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申请单位。
6.
出版后,需提交样盘两份。
Ø
复制、销售、使用单位准备材料:
1.
申请书(参见附件二);
2.
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授权链条清晰、完整);
3.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或计算机软件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中译本一份(与第2项一致);
4.
软件中文说明书一份(软件功能简介);
5.
代理委托购买协议复印件一份;
6.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n
注意事项:
1.
以上全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每份材料超过两页的须加盖单位骑缝章。
2.
要求出具全部授权链条清晰、完整的授权合同(著作权人的授权书)。
3.
授权合同(授权书)中译本须与合同一致,全文翻译。
4.
软件中文说明书要求写明软件功能简介,包括软件功能、应用领域等内容。
5.
代理委托购买协议指代理方与使用方的协议。
6.
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申请单位。
(二)
网上填写、提交并打印带申报号的登记表及认证表
1.
在线阅读登记表、认证表填表说明及样表
申请单位登录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站(www.bjcopyright.org.cn),
在“在线服务”项下,点击“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按钮,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类型-出版、复制、使用、销售合同登记与认证按钮,点击右上方添加按钮,确认申办人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出版或复制使用业务,仔细阅读登记表、认证表填表说明及样表。
2.
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带申报号的登记表及认证表
1)
按照要求,出版单位填写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合同登记表及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带有申报号的登记表3份,认证表1份(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登记表填表说明,参见附表三;出版境外电子出版物登记表样表,参见附件四;认证表填表说明,参见附件七;认证表样表,参见附件八);
2)
使用、销售、复制单位填写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及涉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认证表。预览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带有申报号的登记表3份,认证表1份(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填写说明,参见附件五;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表样表,参见附件六;认证表填表说明,参见附件七;认证表样表,参见附件八)。
3.
提交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提交并打印登记表及认证表后,系统自动弹出提交“材料清单”页,申请单位需打印,并按照准备齐全的材料,在“材料清单”目录中选择对应的项目打钩填写。(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材料清单,参见附件九;复制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合同登记材料清单,参见附件十)
n
注意事项:
1.
按照合同内容,认真填写登记表及认证表。
2.
登记表完整填写好后,点击“完成”即为提交,登记表中信息将不能修改。点击“保存”,登记表中信息可以修改。
3.
登记表和认证表填写完成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申报号。
4.
数清登记材料的份数和页数,认真填写材料清单。
第三步: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
申请单位须携带要求提交的登记材料、打印出来的登记表、认证表和文件清单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登记手续(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北京新闻出版大厦一层行政办公大厅6、7号窗口,电话64081206)。
2.
登记受理后,申请单位领取受理通知书;登记不受理,申请单位应全部取回登记材料,并且按照登记机构的要求,修正、补齐材料,重新提交。
3.
审批时限:自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包含国家版权局认证时间)
第四步:网上查询审批状态
1.
自受理之日起,申请单位可登录 “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系统,随时查询审批状态。
2.
有“审批不通过”状态的,申请单位应及时与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4081206),询问审批未通过原因,尽快到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取回全部登记材料,并且按照要求,更正、补齐材料,重新提交。
第五步,现场领取登记表及批复
申请单位登录“出版、复制、销售、使用境外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和认证程序”系统,查询审批状态是“审批通过”,看到登记号后,领取登记表及批复。
n
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应及时携带受理通知书到北京新闻出版局行政服务大厅办理领取合同登记表及批复手续。如丢失受理通知书,请开具单位介绍信、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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